南方日報訊 (記者/趙楊 通訊員/陳雲飛 陳芝敏)日前,家住中山的鄧某英駕駛自有車輛到機動車輛檢測站辦理年檢手續時,車輛被駐站民警當場查扣。原來鄧某英和丈夫之前共欠下三筆合計151萬餘元的借款,在法院判決其和丈夫共同償還後,兩人一直拒不履行,因此其名下的機動車輛被列入“黑名單”,繼而被查扣。這是中山第一市區檢察院牽頭構建“黑名單”制度後,中山市首部被查扣的失信人機動車輛。
  據中山第一市區檢察院檢察官介紹,今年,中山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幾宗申請執行監督案中,發現法院向公安機關送達含有查封、扣押機動車輛內容的《執行裁定書》、《協助執行通知書》後,公安機關對被執行人機動車輛只採取了限制過戶的協助執行方式,沒有對車輛進行實際查扣,導致被執行人財產不能變現執行的問題。在前期充分的溝通協調基礎上,該院邀請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執行局,中山市公安局指揮中心、情報信息中心、交通警察支隊等部門召開座談會。
  根據會議紀要的安排,從9月1日起,中山市交警支隊將涉及民生問題、弱勢群體、車輛系唯一可供執行財產、被執行人抗拒逃避執行等類型案件共計204輛機動車列入“黑名單”,把需要查扣車輛的信息錄入機動車登記管理系統和“黑名單”數據庫,並加入自定義狀態,在開展機動車定期檢驗、辦理車輛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,以及進行路面執勤執法中,一旦發現屬於法院要求協助查扣的車輛,按就近原則將車輛當場扣押。  (原標題:當“老賴”小心座駕被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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